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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保护国有财产 数字检察助推公租房规范管理
发布时间:2024-06-14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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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保护国有财产

数字检察助推公租房规范管理

 

 

和平县检察院依托数字检察技术,全面调查核实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欠缴情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促进行政执法部门对公共租赁住房的规范管理,为国家追回经济损失,同时也保障其他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的住房困难群众的租赁权,实现法律监督双赢多赢共赢效果。

借助大数据  调查核实案件

公共租赁住房是利民惠民工程,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运营和使用是社会较为关心的热点问题。县检察院在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中,从办理的一宗刑事案件中发现可能存在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人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案件线索,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能存在未依法履行职责、对违规行为监管不到位的情形,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为提高办案精准性,找准违法情形,承办案件检察官主动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国资管理中心、自来水公司、南方电网等部门沟通调协,调取相关数据资料,建立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法律监督模型。通过对调取的数据信息进行筛选和对比碰撞,发现存在8户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住户入住公共租赁住房,10户住户超过六个月未缴纳租金、10户住户近一年用电量为零可能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等情况;县域内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管理中存在违规审批、租金收缴监管不到位、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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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听证会  厘清监管职责

公共租赁住房欠缴租金会导致国家财产遭受损失,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入住公租房会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为厘清监管职责,明确整改措施,611日,县检察院召开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对是否应向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了听证员、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县委政法委领导、“益心为公”志愿者、相关行政机关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案件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情,并就县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分配、申请和核准、运营和使用管理等情况向参会行政机关进行了调查核实。听证员们向参会行政机关提问后讨论评议,认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之间需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加强管理,均表示同意检察机关向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

公开宣告送达  强化建议落实

同日,县检察院召开公开宣告送达会,依法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公开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纠正违规审核行为,责令不符合条件的承租人限期退房,依法追缴被拖欠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挽回国家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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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会上,县人大代表希望县检察院继续加强对重点行业的法律监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严格落实检察建议,并进一步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县委政法委领导表示,县检察院要继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要认真贯彻法律法规,狠抓落实整改。人民监督员建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和县国资中心要进一步沟通协调,联合出台管理办法,按照程序处理现存问题。

 

公共租赁住房是保障性住房,不仅涉及国有资产的合理分配和使用,更是事关民生政策落实,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下一步,县检察院将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通过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强化监督效能,持续跟进整改落实情况,确保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履职,保护国有财产,保障公共租赁住房政策落到实处,充分运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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