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机构介绍-第一检察部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省以下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通知要求,和平县人民检察院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统领,以提高办案质量效率、推进专业化建设为导向,以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优化职能配置,整合司法资源,积极构建符合司法规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职能体系,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经上级批准,现已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工作。
第一检察部,是由原侦查监督科和公诉科整合而成。
主要负责法律规定由我院管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依法对侦查和审判阶段的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办理本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工作思路点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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